为规范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 规范市政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工程及其监督管理等能够安全的实施。市政工程如何根据工期合理选择围挡?
负责管理部门在工程施工前,应对照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施工工期,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来确定使用。
1、施工工期在15日以下的,可采用半封闭作业;
2、工期在2日以内的临时定点维护作业可采用锥形桩进行临时隔离;
3、工期在2日至15日的应采用钢护栏进行临时隔离;
4、施工工期在15日以上的,应采用全封闭交通作业,应设置砖砌围墙加彩色塑料的全封闭围挡,统一采用砖砌0.3米高的基础墙,加高度1.8米的彩色塑料围挡,要求围挡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施工现场除了设置塑料围挡还应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导向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夜间和雨、雪、雾天气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信号。工程作业、养护、维修及其它施工的车辆及机械必须开启黄色示警灯或者设置作业标志。 提示其他人员现场正在施工,请绕道行驶。
工程施工中所用锥形标、围栏、围挡及标识标牌等设施表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写、乱贴、乱画。应安排专员负责检查管理,若围挡、围栏等设施有破损、污渍的,应及时修复、清洗,保证设施安全使用。